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华金融辞库

证券交易所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035页(607字)

已发行证券的有组织的集中交易市场。分为公司制和会员制两种。前者是由股东集资、依照股份制原则设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其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以董事会为主要常设机构;后者则是由会员自愿出资组成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其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理事会的主要常设机构。在公司制情形下,证券交易所同证券商之间是合同关系;在会员制情形下,只有具有会员资格的证券商才可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同证券交易所是自治关系。证券交易所的基本特征,是组织严密、集中竞价、信息公开。证券交易所章程、业务规则及其他管理制度一般体现下列原则:公平交易、诚实信用;防止欺诈和操纵市场行为;促进及时、准确地公开市场信息;保证证券交易公开、顺利地进行。其主要功能是:创造证券交易的连续性市场;形成公平合理的证券价格;通过证券价格变动引导资金配置、为经济分析和经济预测服务。各国证券交易所一般采取会员制,为非盈利性法人。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不以盈利为日的,为证券的集中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并履行相关职责,实行自律性管理的会员制事业法人。其主要职能包括: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审核批准证券的上市申请;组织、监督证券交易活动;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对会员的证券交易活动进行监管;提供和管理证券交易所的证券市场信息;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认可的其他职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