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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合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080页(555字)

亦称“选择权合约”、“期权合同”。期权交易参与者双方为买卖期权而签订的合同。期权合约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且这种权利和义务是不对称的。合约买方有权利选择是否执行、转售、放弃期权,不具有强制性,而合约卖方则在买方执行期权时,有义务必须履行合约规定,具有强制性。在场内交易的期权合约是由交易所提供的标准化合约,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和信用安全保证,但缺乏灵活性。而少量在场外交易的期权合约是由金融机构提供的,具有很强的灵活性,流动性也比较好,但存在一定程度的信用风险。期权合约可应用于外汇、股票、债券、股票价格指数等金融资产或商品。合约一旦订立,便可进入二级市场进行交易。在交易中,期权买卖双方仅就买卖期权合约的期权费竟价成交,而不是按合约的协定价格成交。期权合约的内容主要包括:①期权的期限和到期日。一般标准的期权合约,把1年分3个周期,即1、4、7、10月份,2、5、8、11月份和3、6、9、12月份。期权合约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个月。到期日为该月的第三个星期六。②交易的金融资产或商品的种类、数量。③协定价格与期权费。④期权的类型,即选择美国式还是欧洲式。⑤保证金比率的规定。此外,期权合约还涉及交易时间、交易方法、货币选择、结算、价格波动幅度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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