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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尼斯第纳尔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116页(262字)

突尼斯的法定货币。其发行机构为突尼斯中央银行。货币面额有0.5、1、5、10、20、50、100第纳尔纸币,另有1、2、5、10、20、50、100、500米利姆及0.5、1、5第纳尔铸币。主辅币制为:1第纳尔=1000米利姆(Mil1imes)。其ISO货币符号为TND。突尼斯原为法国“保护国”,使用突尼斯法郎。1956年3月20日取得独立。1957年7月25日成立突尼斯共和国,仍沿有突尼斯法郎旧币。1958年11月1日进行货币改革,发行新货币突尼斯第纳尔,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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