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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条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199页(493字)

1988年6月在加拿大多伦多的7国首脑会议上提出实施宏观经济和经济调整规划,主要目的是帮助减免低收入国家的债务。7国签署了一项“选择权菜单”,称之为“多伦多条款”。其中,包括安排“最贫困国家”(主要指非洲地区)的官方双边债务,并部分免除利率或提供优惠利率。会议提出的债务减免方案主要有3点:减免债务国三分之一的债务;以优惠利率重新安排债务;延长债务期限。该方案既包括减息,也提出相当长的宽限期和偿还期,或在合并期部分包销债务的还本付息。“多伦多条款”提出至今,有关债权国已为20多个国家重新安排了27笔债务,金额达60亿美元,同时免除了6亿美元的债务利息。巴黎俱乐部根据多伦多条款以优惠选择方案为7个非洲国家安排了23亿美元的双方债务。自多伦多首脑会议之后,发达国家根据会议的方案也作出了不少努力。1989年比利时、法国、德国和美国减免了西非低收入国家的债务60亿美元。1990年法国减免了一些非洲中等收入国家的债务利息,加拿大减免部分加勒比地区官方发展帮助的债务,英国减免了拉美国家的部分债务,美国减免了埃及63亿美元的军事援助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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