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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事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470页(1243字)

国信,全称“国泰信托投资公司”。于1971年7月28日开业,注册资本额为2亿元新台币,其最大股东为国泰企业集团。国信成立之初由国泰集团董事长蔡万春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70年代未蔡万春辞去总经理职务,由其子蔡辰男继任国泰董事长。国信成立后业务发展较快,从创立初至发生危机的13年中,信托存款由3亿元新台币增加到448亿元新台币,增长了近150倍,成为台湾信托业的头老大。

蔡辰男接手国信后,将大量信托存款投入股市及房地产市场。1983年后,台湾股票市场及房地产市场出现持续萧条,国信大量资金被套于股市及房地产市场,致使国信出现亏损,由于巨额利息负担及资金周转困难,使国信经营陷入困境。1985年2月由于受其弟蔡辰洲负责的台北市十信挤兑风潮的影响,国信也受到了挤兑风潮的冲击。为平息事态,维持金融稳定,当时的“财政部长”陆润康亲自出面,呼吁公众保持冷静,并指示交通银行等公营银行借贷给国信担保放款42亿元新台币,“中央银行”也分别于2月12日及2月13日准许国信动用赔偿准备金30亿元新台币和37亿元新台币,以满足存款人提款要求。在“中央银行”以及公营银行的鼎力支持下,才平息国信的挤兑风潮,但对国信的信誉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据统计,自2月11日至3月1日的十几天内,从国信提走的信托存款达136亿元新台币。鉴于国信受挤兑风潮打击,及3、4、5月国信为其关系企业所开商业本票保证将陆续到期,蔡辰男自知国信已无法继续经营下去,即于3月2日致信“财政部长”陆润康,希望台湾当局指定公营银行接管国信全部业务。

“财政部”在获得“行政院”批准后,于3月4日由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中央信托局”、“中央银行”和“财政部”派遣一个10人小组进驻国信。3月22日国信举行股东大会,国信经营权正式交由交银、农银、“中信局”、“央行”和“财政部”组成的银行团管理。银行团进驻国信3年后,提出彻底解决国信的五种模式:①侨信模式。即先减资后增资,并维持民营制继续经营。②十信模式。指定金融机构概括承受(指收购合并)。③维持目前代管状态,待机改组。④由民间资本收购蔡辰男及关系企业与家族所持有国信股份合并增资,使小股东所持股份不超过1/3。⑤如以上四个方案不能保证有充足的资产清偿负债,则考虑清盘解散。

当“财政部”考虑解决国信方案,商定由几家财团接手国信时,台湾股市及房地产开始好转,国信亏损大幅减少,此时几大财团也纷纷表态,愿意收购国信股份,经与有关各方协商,最后确定由三阳集团董事长黄世惠接手国信经营权,并进行改组。

1988年11月11日,银行团与国信正式签署终止代管契约,并聘任高雄银行国外部经理郑耀宗接替张天林出任国信总经理。至此,国信事件正式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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