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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货学派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653页(556字)

19世纪中叶与“银行学派”相对立的英国资产阶级货币金融学派和理论。通货学派的代表人物有奥维尔斯顿、诺尔曼、皮尔等。

通货学派的主要理论主张是:认为银行券性质与金属铸币不同,可以随意发行,但过多发行,将使其价值低于金属铸币,诱发金融危机。该学派从金本位制所具有的自动调节作用出发,主张严格限制银行券的发行,实行足额的黄金准备制度,以保证市场稳定,防止和克服经济危机。

通货学派的出现及其理论主张的提出,主要原于19世纪30年代~40年代,英国爆发了两次资本主义历史上最早的经济危机,导致严重的货币信用危机,英格兰银行多次停止兑现,引起了关于发行制度的争论。由于英格兰银行董事长诺尔曼在英国议会“众院发行银行委员会”的证词中使用了“通货主义”和“银行主义”的名称,以后在货币金融理论史上就把这两派称为“通货学派”和“银行学派”。1844年英国议会通过以通货学派理论为根据的英格兰银行条例,即“皮尔条例”。这一条例废止了银行券由多数银行发行的制度,规定由英格兰银行集中发行,并规定只能发行1400万英镑以政府借款为保证的银行券,超过此限额的发行,必须有100%的黄金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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