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用地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西人民出版社《简明农业经济辞典》第110页(231字)

农业用地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或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一切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地、池塘、沟渠、水库、田间道路及其他生产性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等。扩大农业用地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本途径之一。它表明农业生产向广度发展,即把可以利用而尚未利用的土地,用于农林牧副渔各业生产,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合理的利用土地资源等。在扩大农业用地时,必须贯彻因地制宜的原则,重视保护土地,注意节约用地,防止水土流失,保持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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