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荒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西人民出版社《简明农业经济辞典》第111页(274字)

垦荒是开垦荒地的简称。一般是指开发利用荒地资源,把宜农荒地变成耕地,扩大耕地面积。广义的垦荒还包括对宜林、宜草的荒地进行翻耕,发展经济林或种植牧草等。垦荒对我国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荒地分布的自然经济特点,采取相应的垦荒方式。大面积连片的宜农荒地,应发展国营农场垦荒;对少量零星的荒地,则应组织农村社队和社员个人就近开荒,或组织专业队开荒。任何方式的开荒,都要首先进行综合性考察,确定开发利用的方案,讲求经济效益。严禁毁林开荒、滥开草原,防止水土流失。同时,要合理利用新垦荒地,防止自然环境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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