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49页(614字)

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王朝最高行政长官之通称。

宰,即主宰、总管,商代初设此官;相,即扶助、辅佐,战国初设此官。战国后期始有宰相之称。至秦统一中国,宰相之设遂成制度。秦及汉初,以丞相或相国为宰相,后以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等三公,分掌全国政务、军事与监察,行正副宰相之职。

汉代任宰相者,皆列侯。后,东汉之三公兼录尚书事者;三国魏、两晋及南朝前期之带公、从公、诸将军府号兼录尚书事者,或加领门下、中书官号者,或兼领扬州刺史者;北朝后期至隋代之任侍中、纳言、尚书令者;唐初之任中书令、侍中、尚书令等三省长官者;贞观以后以吏部尚书、秘书监、太子詹事等他官加参议朝政、参预朝政、参议得失、参知政事及平章事、同中书门下三品(简称同三品)、同平章事之名号者;五代以降任枢密使者,皆为宰相。宋初承唐制,惟置参知政事为副宰相,元丰以后任尚书左右仆射者,政和间任太宰、少宰者,南宋乾道以后任左右丞相者,亦为宰相。元代以中书令、左右丞相、平章政事为宰相,以左右丞、参政为副宰相。

明初设左右丞相为宰相,洪武十三年(1380)废罢,成祖乃以内阁大学士参与机务,其兼吏、户、礼、兵、刑、工等六部长官者,亦为宰相。

清代宰相之设,有如明制,惟于雍正七年(1729)设立军机处,其首席军机大臣亦为宰相。

自秦以降,因君主专制日益强化,宰相权力与地位有逐渐削弱之趋势,故史界有“秦以后无真宰相”及“真宰相无三品上官”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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