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省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65页(204字)

官署名。

东汉桓帝始设秘书监,掌典文书图籍,属太常。曹操为魏王,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魏文帝改置中书监、令,而以他官领秘书监。晋代设秘书寺,以监、丞为长官。南朝梁改为秘书省。隋代因之。

唐代先后改称兰台、麟台,未几均复原称,以监为长官,从三品,属官为少监。职掌经籍图书,监国史,领着作太史二局。

其后国史、太史分为别曹,而秘书省但主书写勘校而已。宋、元沿置,明代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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