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章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67页(326字)

官名。

唐初以中书省之中书令、门下省之侍中、尚书省之尚书令(仆射)共议国政,行宰相之职。后以宰相官位至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行宰相之职,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平章。

太宗贞观八年(634),右仆射李靖因疾辞职。

诏病愈后每三两日至中书门下平章政事。

平章事之名盖起于此。高宗永淳元年(682)以黄门侍郎郭待举、兵部侍郎岑长倩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始以此职正式为相,终唐不改。

中叶以后,凡拜相必加司平章事名号。宋承唐制,平章事即为宰相,以参知玫事为副职。

有时特置平章军国重事,位高宰相。

金设平章政事,为宰相之佐。

元代中书省及行中书省均置平章,中书省平章位次宰相,行中书省平章为地方高级长官。明初因之,旋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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