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84页(299字)

官名。

明清最高地方军政长官。十六国时已有总督戎机之名。明初派京官去地方总督军务,然因事而设,事毕即罢,并非固定官称。成化元年(1465)命韩雍总督两广军政,为专设总督之始。此后愈设愈多,成为专制一方的军政大员。然终明末仍为差遣性质,以部院官衔为其本官,不设掾属,不用印而用关防。

至清则成为固定的封疆大吏,总揽一省或数省军政。设有直隶、两江、闽浙、湖广、四川、陕甘、两广、云贵八总督(其中直隶、四川总督兼巡抚),掌综治军民、统辖文武、考核官吏、修饬封疆。

总督例兼部院官衔,其兼右都御史衔为正二品,兼兵部尚书衍则为从一品。也有以内阁大学士衔出任总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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