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恶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97页(203字)

封建法典规定的十种重大罪名,即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秦律有不孝、不敬等,汉律有谋反、大逆、恶逆、不道等。至北朝十恶名目大致都已出现。

北齐立“重罪十条”,即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内乱。

隋《开皇律》采北齐之制,始设十恶名称。

后世因之(元时称“诸恶”)。十恶为最严重的犯罪,历代皆处以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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