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乡
书籍:中华古文明史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139页(217字)
隋唐实行均田制时,对地多人少,能按规定授足土地的地方称宽乡;地少人多,不能授足土地的地方称狭乡。
隋代京辅及三河地区已是狭乡,每丁授田二十亩,仅及应授数的五分之一。唐代规定,狭乡口分田只授宽乡之半,但即使宽乡(如敦煌)也不能授足标准。
隋唐两代曾制订措施,鼓励人民自狭乡迁宽乡。狭乡迁宽乡者准卖口分田,到宽乡另给,并鼓励宽乡居民垦荒,减免租徭。
后世习称地广人稀处为宽乡,地少人稠处为狭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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