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租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140页(206字)

亦称定额租。

古代地主出租土地时,明确规定佃户每年应交的定量地租。分为呆交和活交两种。呆交即不论丰歉,须按规定时日、数额交齐,故也称硬租、铁板租、死租、包租。活交租额高于呆交,即遇荒年歉收可酌量减交或缓交,但常规总量租额高于呆交,故也称软租、花租。租额一般按土地肥瘠与当地人口密度而定。定租晚于分租,但唐时皆已出现,宋以后更流行。定租租额固定,易于向货币地租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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