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田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141页(187字)

亦称典地。

古代土地转移让渡的形式。业主将田产典当给钱主,领取银钱,钱主使用田产,享有田产收益。

典买人可转典田产,但不能转卖。典卖人保留收赎权。土地典价一般远低于卖价,故如典卖人愿意放弃回赎,典买人需再付绝卖与典当之间的差价,称添贴或贴买价钱。有永佃权的土地,田底、田面还可以单独出典。典田需订契约,并经官府盖印。见“红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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