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145页(199字)
又称和市、预买。
古代官府发放贷款,百姓按期以物品偿还,有如贸易,“和”意为平等,故称和买。起自南北朝。
北宋时,成为制度。春季,官府将库钱贷民,夏秋令民输绢于官。
后又有以盐等杂物代钱贷民,且多拖欠克扣。各州立和买定额,多强制摊派。
南宋初,不再预给钱物,但和买绸绢仍要折钱缴纳,变为额外重赋,名折帛钱。后世均有之。
元时,和买扰民严重。明清时,稍有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