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204页(601字)

亦称道学。

宋元明清时,以阐释义理、心性问题为主的儒家学派。中唐时,韩愈、李翱等批判佛、道,提出道统说、复性说,开理学之端绪。

北宋初,佛教理论衰落,胡瑗、孙复、石介等以儒家经典作依据,提倡道德性命之学,揭开理学序幕。北宋中期,周敦颐、邵雍、张载、程颢、程颐等从不同角度探讨天地万物之原与人伦日常之道,提出理气、理欲、心性、形而上形而下、知行等独特范畴和命题,析理精微,标志着理学的创立。南宋时,朱熹以太极为万物本体,提出理一分殊说(太极为最根本之理,万物分别体现整个太极之理);系统论述理气关系(理气相依,理为根本);发展张载、程颐之心性、性理说(心之本体为性,心之作用为情,性和情乃体用关系,心是主宰);并提倡系统的认识方法(格物致知,即物穷理)。朱熹的论述显示理学成熟、完备化,达到高度理论思维水平。

与朱熹同时,陆九渊自程颢学说发展出初步的心学,以“心即理”,“吾心即是宇宙,宇宙即是吾心”,强调主观作用。朱陆两派曾长期争论不休。

至明代中期,程朱理学趋于僵化,王守仁提出心外无物,心外无理命题,认为心之本体即良知,良知即天理,不可向心外求理,并提倡知行合一,完成了心学体系,成为理学发展的新阶段。

明末清初,理学进入自我批判时期。

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作了历史总结,并在理气、人性、知行论述方面,突破了理学局限。清中叶以后,经戴震等批判,理学日益没落。

上一篇: 下一篇:浙东学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