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教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210页(179字)

古代以正名分、定尊卑为主要内容的封建礼教和道德规范。

春秋末,孔子首先提出“正名”主张,强调礼治。西汉时,董仲舒以仁义道德为正名标准,提出“正名以明义”。魏晋时,嵇康、阮籍强调名教与自然的对立,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

王弼认为名教出于自然,以自然为本,名教为末。

郭象则提出名教即自然,自然即名教,二者不可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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