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祖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364页(452字)

民间最重要的祭祀之一。

先秦之时即有四时之祭。《礼记·王制》:“春祭曰礿,夏祭曰禘,秋祭曰尝,冬祭曰蒸”。此后,各姓宗祠一般都举行春、秋两大祭,并有完整的祭祀制度。一般由族长主祭,参与者衣冠整齐,态度庄重,长幼有序,气氛肃穆。

祭典后全族聚餐饮宴,谓之“食祖”。此外,还有房祭、摆祭、家祭、节祭、墓祭等。

房祭即以房头为主体举行的祭祀,一般分清明、冬至和正月三次。摆祭,即五年一小祭,十年一大祭,多在正月初至元宵节期间进行。家祭,即一家一户在祖先生卒之日设祭,俗称“拜羹饭”,而父母逢十之生辰祭则俗称“拜阴寿”。节祭,即年节、清明、冬至设祭,以年节之祭最为隆重。

一般在除夕于大门外点香,请历代祖先之灵回家过年。并在门上插香,祈请门神放行。

同时在厅堂挂祖宗画像,无画像者,用红纸书写“祀奉本家历代祖先之灵位”,贴于厅堂上首。一般拜谢天地后,必拜祖宗而后吃年夜饭。正月初一早晨,全家男人洗面整冠,向天地神祇拜年后,再向历代祖先拜年。墓祭,即上坟,一般在清明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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