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和两全”理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47页(840字)
“三和两全”即“和平共处”、“和平竞赛”、“和平过渡”和“全民国家”、“全民的党”。
“三和两全”理论是以赫鲁晓夫为首的苏共领导在苏共第二十次代表大会以后逐步提出来的。他们为了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核心,即关于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进行修正,不顾1957年八十个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莫斯科宣言的革命路线,大肆宣扬他们的所谓“和平共处”、“和平竞赛”、“和平过渡”的理论,鼓吹建立一个没有阶级矛盾、没有阶级斗争、取消无产阶级专政的“全民国家”和“全民的党”。
赫鲁晓夫等人把“和平共处”说成是当代社会生活的最高准则,是社会主义国家对外政策的总路线,主张在国际范围内用阶级合作代替阶级斗争,违反莫斯科宣言所指出的关于两种不同社会制度和平共处的列宁主义原则,把和平共处仅仅解释为意识形态的斗争和经济竞赛。说什么“必须努力使两种制度之间不可避免的斗争变成只是两种意识形态之间的斗争,变成和平竞赛——或者用资本家更容易理解的语言说——竞赛”;他们还违反莫斯科宣言关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存在着和平的和非和平的两种可能性的论点,关于“统治阶级是不会自愿让出政权的”论点,提出了“通过议会道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理论,并认为“和平过渡”具有“越来越大的现实可能性”、“对于一系列国家来说,已经是现实的前景”。
在苏共二十二次代表大会上,赫鲁晓夫等人不仅把他们的所谓“和平共处”、“和平竞赛”、“和平过渡”的理论系统化,而且还宣布无产阶级专政在苏联已经不必要了,提出了所谓“全民国家”、“全民的党”的谬论。他们鼓吹说,“无产阶级专政在苏联已经不再是必要的了,作为无产阶级专政而产生的国家,在新的阶段即现阶段上已变为全民的国家了”;“由于社会主义在苏联的胜利,由于苏维埃社会的一致的加强,工人阶级的共产党已经变成苏联人民的先锋队,成为全体人民的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