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243页(681字)

直接从事农业(一般指狭义上的农业,即种植业)生产的劳动者。

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其性质和地位不同。在社会主义之前的社会里,农民是以生产资料私育(或拥有小块土地或只拥有土地以外的生产资料)和个体劳动为基础的农业生产者阶级,是受压迫和受剥削的阶级。在封建社会中,农民主要包括农奴、佃农和自耕农,他们是社会的主要生产者,是与地主阶级相对立的基本阶级。

在奴隶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中也存在着少数的小农生产者,但他们不是社会的基本阶级和基本生产者。

社会主义社会里,农民则是指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组织起来的农民。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农民数量极大,他们遭受着地主阶级、帝国主义和官僚资产阶级的残酷剥削和压迫,是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主力,无产阶级的天然同盟军。

在中国民主革命阶段,农民问题是革命的根本问题。中国的农民因其经济地位不同,又可区分为富农、中农(又分为上中农、中农和下中农)、贫农和雇农等不同阶层。由于所处经济地位不同,他们对革命也持有不同的政治态度。因此,在民主革命阶段,中国共产党制定关于农村的政治路线是: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对富农经济采取消灭其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或采取不动的政策;在社会主义革命阶段,实行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限制和消灭富农的政策。在社会主义社会之前,农民经济具有这样的特点:小私有、个体劳动和分散经营,生产工具落后,习惯于保守狭隘的自然经济生活,而且必然会产生贫富两级分化,其中大部分农民摆脱不了破产的命运。农民只有到了社会主义社会,走上生产现代化的道路,才能逐步摆脱贫困,达到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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