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威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275页(1255字)

【生卒】:1859—1952

【介绍】:

美国哲学家、教育学家、政治思想家

实用主义哲学的重要代表人物。出身于美国佛蒙特一个杂货店商人的家庭。1875年入佛蒙特大学,毕业后曾当过两年中学教师。1882年至1884年在霍普金斯研究院进修,并获博士学位。在这期间,他曾受教于实用主义哲学家波尔士和心理学家霍尔,还接触了德国的唯心主义,并深受英国新黑格尔主义的影响。1884年至1931年,先后在密执安大学、明尼苏达大学、芝加哥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任教,还曾到中国讲学两年。杜威一生写了30多种着作,近千篇论文,其中哲学(包括人学、历史观)的主要着作有:《我们怎样思维》(1910)、《哲学的改造》(1920)、《经验与自然》(1925)、《确定性的追求》(1929)、《自由与文化》(1939)、《人的问题》(1946)、《认识与所知》(1949)等。

经验自然主义是杜威实用主义哲学的基础。

杜威认为,经验是一个具有双义的原始整体,它既是人的情感、意志等心理的、主观的东西,如追求、信仰等,又是人所追求、所遭遇的客观事物和事件,如土地、种子、日夜、春秋等,它超出了主体与客体的区分,把双方都包含在了自己不可分析的总体之中。传统哲学中的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由于把世界分成了精神和物质两大部分,结果,不是限于崇尚精神、贬低物质,就是囿于强调物质、抹煞精神。

其实,主体与客体、心与物、有机体和环境、经验和自然都是统一的整体。世界就是以这样的统一体为基础的。

杜威实用主义的核心是他的“工具主义”。与詹姆士一样,杜威否认客观真理的存在,认为人的认识任务是把那些零乱、模糊、不确定的原始经验,改造成为系统、明确和相时稳定的东西,以应付环境的变化。

人的认识所得到的概念、学说、系统等等都是人们应付环境的工具。

它们的价值在于其达到目的的功效。

在社会历史领域,杜威提出了多元决定论的历史观。认为社会是由许多因素结合而成的共同体,决定它存在和发展的因素也是多种多样的,经济、道德、艺术、科学等等都是一些彼此相互作用着的因素的诸多方面。

把任何单个因素孤立出来、突出起来,当作决定社会历史的唯一力量的看法,对于理解历史都是极端不利的。因此,他反对从一般概念出发来解释历史的做法,否认历史有一般的本质和规律。认为唯物史观与所有一元论历史观一样,仅仅把一个因素(经济因素)当作社会历史的最终决定因素,这是片面和绝对的。

关于社会改革,杜威反对根据与社会历史的一般规律相符合的革命学说进行革命,变更整个社会制度。认为只能进行一点一滴的改良,解决眼前随时发生的特殊问题。杜威的社会历史观要求对社会作多方面的考察,这无疑具有积极的因素。

但是他就此反对去把握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给人们科学地理解社会和历史造成了障碍,同时,这也妨碍了他自己对社会问题的本质的认识,只能提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实用主义改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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