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真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321页(1290字)

关于社会的真理性认识,即人们基于社会实践获得的关于社会整体运动和个别的社会运动的本质或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

来源社会实践的社会真理,是各门社会科学的实质内容,可以指导人们进一步正确地去认识社会、改造社会和建设社会。

作为真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的社会科学的真理,同自然科学的真理一样,具有相同的本质属性。社会真理同样具有不依赖于认识主体和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或客观性;任何具体的社会真理,都是相对性与绝对性的统一,并且不断地由相对真理趋于绝对真理,人们永远不能穷尽社会真理,而只能随着社会实践和社会科学的永恒发展,去逐步接近于这一点;任何社会真理都是具体的、历史的,都是与其他社会真理相联系的,人类对社会真理的认识和把握,都是由具体的认识主体实现的,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下实现主体与社会、主观与客观的一致或统一。社会真理对社会的本质深度的把握,都会打上时代的烙印,要受时代的局限。

同自然科学的真理相比,社会真理又具有自己的特点。由于社会是物质世界中最高级和最复杂的运动形式,既获得和把握形式,人类对社会运动的本质或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即获得和把握社会真理,就显得更困难。

在人类认识史上,社会科学在总体上落后于自然科学。直到今天,自然科学对其真理的描述已普遍采用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较精确描述;而社会科学对其真理的描述,虽有若干定量描述形式,但主要采用的还是定性描述的形式。社会真理在认识、传播和运用上的困难,还由于它们的认识和实践的主体,是置身于与之相关的功利关系中的。与某种社会真理发生利益冲突的人或社会势力,就不仅不能认识它,不能承认它,而且会作出否定的价值评价与实际对待。

即使是由某一进步人士或社会集团发现和把握了某种社会真理或社会真理的体系,也要通过相应的价值评价的形式,曲折地表现出来,在阶级社会中往往表现为一定阶级的意识形态。还有,社会真理的实践验证一般也比自然科学的真理复杂。

由于社会真理所表征的社会发展的客观必然性的规律性,要通过各种社会力量长期的交互作用的历史过程,才显示出来,并且其中充满各种偶然性和曲折性,所以对许多社会真理的实践验证,需要有更多的时间和更曲折的过程。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各种剥削阶级的社会历史理论,由于受自己历史条件和阶级偏见的限制,虽然也积累不少历史资料,有的也在某种局部的社会领域内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一些正确认识,但在整体上还没有能够揭示社会的发展规律,还没有形成真正的社会科学。只有克思主义作为无产阶级的科学思想体系,才在人类认识史上,第一次以科学的形式揭示了社会发展的真理,并且为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进一步认识社会真理,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和方法论的原则。目前在我国理论界,对于社会真理有无阶级性的问题上,还存在争议。有些学者认为,社会科学的真理如同自然科学的真理一样没有阶级性;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在阶级社会存在阶级斗争的社会里,社会真理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真理,具有阶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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