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334页(5467字)

它不是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原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

我国从五十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既不同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未奠定的过渡时期,又不同于已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阶段。

在学术理论界最早使用这一概念的是我国着名经济学家孙治方同志。他在1979年发表的《社会主义经济的若干理论问题》一书中,在强调我国现阶段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利用价值规律时,首次使用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概念。

1979年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就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制度还处在幼年时期,我国现在还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还不成熟、不完善,初步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思想。1981年6月,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一次在党的决议中提出了“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在初级的阶段”这个概念。

1982年十二大报告中重申了“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现在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物质文明还不发达”。1986年9月,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再次阐明“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但必须实现按劳分配,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竞争,而且在相当长历史时期内,还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

1987年在十三大报告中系统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贫穷、摆脱落后的阶段;是逐步实现现代化的工业国的阶段;是实现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的阶段;是全民奋起,艰苦创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阶段。中共十三大报告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前提、含义、主要矛盾、基本特征、基本内容和基本路线等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论述,标志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已经基本形成了。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是中国共产党运用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刻地、正确地分析中国历史的和现实的基本国情而得出的科学结论。

其理论依据主要有:第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要求我们,观察和解决任何问题,都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而不能单纯凭良好的愿望,不能附加任何主观的成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正是我们党实事求是地分析和认识我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理论成果。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社会主义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承认社会发展是一个历史过程。

必然承认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阶段性。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历史观为我们分析和认识我国现在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原则。

第二,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特征和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理论,都以生产力状况和经济状况为主要依据和基础,来划分共产主义或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的思想,列宁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可以再分成若干发展阶段的思想,是我们党用以分析当代中国国情,指导社会主义建设,并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基本的指导原则。第三,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实践都表明,在一定条件下,一个国家或民族社会制度的更替可以有某种跳跃性。但是,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却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不可逾越的阶段,是不能跳跃的。我国大陆逾越了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而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但是却必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完成通常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所完成的发展商品经济的任务,使生产社会化、商品化,实现现代化。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以后,要完成这一任务,至少要有一个世纪左右的时间甚至还可能更长一点。我们党把这个时期称之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所以,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阶段不可逾越的理论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重要的经济理论依据。从我国的基本国情看,我国建立社会主义不是脱胎于资本主义社会,而是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济文化均十分落后,解放前现代工业只占整个国民经济的10%左右,商品经济不发达,人口中的大多数是文盲和半文盲。我国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到1956年对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只用了七年时间就走完了从新民主主义至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在这样短的时间里,可以基本完成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但是经济文化落后状况不可能取得根本性的改变;从现状看,解放四十多年来,在社会主义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生产力在总体上还很落后,生产的社会化程度很低,商品经济很不发达,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很不完善。

这说明我国社会远远没有超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含义:其一,从社会性质来说,我国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具有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和道路。其二,从发展程度来说,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成熟程度还很低,仅是不发达的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而不是发达的较高级的社会主义。

它的基本特征是:在整体上社会生产力不发达,社会主义制度不完善、不成熟。其主要表现是:社会生产力的多层次、不平衡、不发达、现代化大生产和落后的小生产并存,商品经济和自然经济并存;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还不成熟,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还不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还需经历一个长过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已占主导地位,但是非社会主义的思想仍然较为普遍地存在着,教育科学文化水平都比较低;剥削阶段作为阶级已被基本消灭,但阶段斗争仍在一定范围长期存在。

其三,从时间和内容上说,从本世纪50年代中期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下个世纪中叶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完成,一百年左右时间,都属于我国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大体上又可分为三个小阶段。第一阶段,到90年代初,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人均500美元左右,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第二阶段,到本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均800到1000美元左右,使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阶段,到下个世纪中叶,国民生产总值人均4000美元左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过上比较富裕的生活。其四,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规定性,中共“十三大”报告指出:“总起来说,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贫穷、摆脱落后的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多数的手工业劳动为基础的农业国,逐步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化的工业国的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变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的阶段;是全民奋起,艰苦创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阶段。

”这段话所列的五条,概括起来就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艰苦创业,摆脱贫穷落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践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阶段。也可以说,就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阶段。确认我国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也还包含有这个阶段的长期性的意思。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必须认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包含的以上这些特定含义,否则就会犯“左”的或右的错误。不承认我国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是产生右倾错误的重要认识来源,不承认我国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以为不经过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就可以超过“初级阶段”,是产生“左”的错误的重要认识根源。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内容十分丰富,但基本点主要有:1、我国社会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就明确了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

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同时还明确了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很长的历史过程。

旧中国遗留下来的落后的经济和文化条件,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从1956年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是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总的来说,既具有社会主义的一般特征,也具有社会主义在我国现阶段特殊的表现。

这种特征具体体现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方面。我国现阶段生产力不发达、社会主义制度还不成熟。

这是初级阶段最根本的、规定其它特征的特征。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阶段斗争在一定范围内还会长期存在,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

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一个方面——“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来看,它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必然要求,符合初级阶段社会生产的根本目的。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另一方面“落后的社会生产”来看,它客观地、深刻地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特殊性。

5、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心任务。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心任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决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大力发展生产力。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必须建立在与自己相适应的物质基础之上。

我国原来是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后,物质基础十分薄弱,生产力水平低下。因此,迅速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中心任务。6、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结构。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结构,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结构。它主要包括全民所有制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动者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7、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阶级结构。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成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阶级;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又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特殊阶层;现阶段我国社会还存在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家这两个非基本的社会集团。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和社会主义现代建设的主力军,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

农民是工人阶级的主要的可靠同盟军。现阶段,我国的知识分子已经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依靠力量。8、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结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结构不是单一的,而是极其复杂的。

除了按劳分配这种占主体地位的分配方式以外,还存在其他的分配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①劳动者个体经济的收入是劳动收入,不属按劳分配的范畴;②利息、股息、红利和亲友馈赠的收入,不属按劳分配的范畴;③劳动者如果不是个人经营,而是受雇于人,其工资是劳动力的价值;④私营企业的部分剥削收入。9、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民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这是中共十三大对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完整概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所规定的中心任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规定的两个基本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相互贯通,相互依存,缺一不可,二者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实践。坚持基本路线要一百年不动摇。10、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远指导方针。其基本点是:①必须集中力量进行现代化建设;②必须坚持全面改革;③必须坚持对外开放;④必须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大力发展市场经济;⑤必须以安定团结为前提,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⑥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努力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重视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具有重大的意义。

在理论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新篇章,它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学说,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宝库增添了新的内容,为世界上经济不发达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一种理论借鉴。在实践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正在指导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沿着科学社会主义的轨道胜利前进。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是对我国现阶段国情的最科学、最基本的概括。

正确认识我国社会现阶段所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是我们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根本依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中所采取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提供了更有力的理论依据;有助于我们科学地认清我们国家的性质和任务,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增强历史责任感;有助于我们在实践中避免重犯“左”和右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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