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动力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346页(585字)

19世纪30-40年代产生的实证主义社会学理论。

它的主要创始人和代表是A·孔德和H·斯宾塞。主要论述包含在孔德的《实证哲学教程》(6卷,1830年-1842)和《实证政治体系》(4卷,1851-1854)、斯宾塞的《社会静力学》(1851)和《社会学原理》(3卷,1877)等着作之中。这两种理论的中心思想在于把生物进化论应用于对社会历史的研究。孔德最先在自己的着作中提出社会学的名称,并将其划分为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动力学。

社会静力学是研究社会形态的各个部分的相互关系及其行为法则的学说;社会动力学是研究社会发展变化的学说。斯宾塞在这两个方面作了较为深入的阐述。

社会静力学认为生物个体和社会有机体都是按同样的生物学原则构造的。社会和生物一样包含若干组成部分,各部分担负不同的职能,并相互联系构成统一调节的整体。社会动力学认为生物进化的规律也是社会历史的永恒自然规律。

社会通过劳动分工而不断分化,并经过某些固定阶段,从无分化的游牧部落进化到复杂的文明社会。同样,“生存竞争”、“适者生存”等生物学原理也适用于社会历史,因而资本主义的剥削和压迫是合乎自然规律的结果。这些庸俗进化论思想,是十九世纪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试图克服资本主义社会分崩离析状况的要求在理论上的表现。

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动力学对现代西方社会学的发展有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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