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分化和分层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349页(883字)

社会分化指群体间和个人类型间的区别的确立。

社会分化过程涉及到生物学因素和社会文化因素,生物学因素包括(1)性别,即男女在某一社会中的功能、角色和待遇的不同;(2)年龄,一般分为老、中、青;(3)种族,它是不同地理、社会、历史的产物。(4)智力,在许多社会中,智力较高的人往往居于社会上层。生物学因素只能通过社会文化的因素而起作用。社会的因素包括国家和文化的差异,社会各阶级各集团的区分。

西方社会学关于社会分化的理论从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为代表。他认为,社会分化与社会中各类团体的形成和扩展过程密切相关,社会分化为社会提供群体形成的不同基础,从而使个人在一定上摆脱单一性,有助于个性的多方面发展。

他提出了社会分化的一般规律,指出有机组织的发展,往往是朝着效率较高及能量节约的方向进行,这种倾向正是社会分化的基本特征。

社会分层是通过社会分化而形成的社会阶级和阶层的等级差别,是按照人们获得的实际利益或理想事物的不同程度的手段而划分其社会地位的模式。

西方社会学大多数持多元多层的社会分层观。他们或按群体、社团、种族差别,或按职业、收入、社会名望、住宅差别,从社会结构的横向模式进行分层考察,因而对社会不平等的原因提出各种解释。

其中主要代表是德国的韦伯。他认为克思的“阶级”概念不足以概括社会分层,他提出了社会阶层的体系论,认为经济、社会、政治是社会阶层的三个既相互联系又彼此独立的体系。

经济分化产生阶级,社会分化产生社会集团,政治分化产生政党。他提出,不以市场为基础的分配体系不产生阶级,如,奴隶不是阶级团体,而是社会团体或身分团体,阶级与财产相关,身分团体与社会名望、地位相关,贵者不一定富,富者不一定贵,如妓女就是如此。韦伯没有看到生产资料的占有对于社会分层的决定性作用。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经济因素,特别是生产资料的占有是社会分层的决定性因素。由经济因素引起社会成员分化为阶级,同一阶级内又因经济差别而产生的分化则是阶层分化,由此派生出政治的、职业的和社团归属上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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