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的权威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449页(586字)

以人们自己幻想、制造出来的偶象作为自己崇拜的对象,和人们对神、佛等等的膜拜。

迷信的权威产生的社会根源是生产力的不发达和人压迫人的剥削制度。人们由于对自己承受的自然和社会的灾难不能做出科学的解释,便幻想在冥冥之中有一种超自然的力量(如神、佛等)在支配自己的命运,因而对这种力量产生出敬畏的心理的行为,把它奉为至尊的权威。迷信的权威突出的特点是它的反科学性。

这种权威的形象(如某某神,某某佛)是人们想象和编造出来的;它所表现出来的威力(如“神蹟”、“神力”等)也是人们幻想和编造出来的。人们对它产生的信仰和服从实际上是对世界上并不存在的东西和力量的信从,因而具有极大的盲目性。这种权威是建立在人们愚味无知的基础上的,适应剥削阶级统治利益的需要,是同科学根本对立的。

信奉这种权威的人们总是对它抱着敬畏和虔诚的态度,把它看成是凌驾于自己之上的、能够支配自己一切的至高无上的力量。在这样强大的力量面前,人们是无能为力的,只能俯首贴耳,听命于它的摆布。

因此,因迷信而产生的权威和信从它的人本质上是对立的,它们之间是一种绝对支配和服从的关系。

在社会生活中,也会发生由于将个人神化而产生的把个人当作偶象来崇拜的现象,这也是一种迷信的权威,如封建社会中人们对帝王和皇权的迷信,在无产阶级事业发展过程中出现过的对无产阶级领袖产生的个人崇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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