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力劳动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491页(486字)

人类劳动的一种类型,即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一种以脑力支出为主要形式的劳动。

原始社会生产力低下,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两者是混为一体的。脑力劳动从中分离出来并成为一种固定的形式,是在私有制产生、社会划分为阶级、奴隶制确立以后形成的。这是历史的进步。它使社会的一部分人能专门从事科学、文化、艺术等的研究和传播,从而促进和推动了生产力的提高和人类文明的发展。

随着社会的进步,脑力劳动在整个社会生产劳动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也随之不断提高。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科学技术不断转化为生产力,生产自动化和管理、计划自控化程度越来越高,脑力劳动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大。

但在阶级社会中,由于阶级对抗的存在和脑力劳动为剥削阶级所垄断,使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形成严重的对立。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阶级对抗已消失,脑力劳动和体力劳的差异虽然仍将存在,但两者对立也随之消失。

广大知识分子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

社会主义社会比以往任何社会更加需要充分提高生产力,发展文化科学事业,因而它为广大脑力劳动者发挥聪明才智开辟了广阔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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