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阶级民主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499页(1843字)

资产阶级享有的民主,是资产阶级专政的一种手段。

资产阶级民主与中世纪制度比较起来,在人类历史上是一个大的进步。资产阶级诞生三百年来,其民主的理论体系和与之相适应的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诸如以议会制为中心的议会制、分权制、多党制、普选制,在法律上规定公民有言论、集会、结社、游行、出版、信仰等自由。

然而,列宁曾尖锐地指出,资产阶级民主“始终是而且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能不是狭隘的、残缺不全的、虚伪的、骗人的民主,对富人是天堂,对被剥削者、对穷人是陷井和骗局。”(《列宁选集》第3卷第360页)

在当今世界,美国的民主可谓资产阶级民主的“标本”,因而,最能反映资产阶级民主的本质。

首先,美国的民主选举实质上是资本、财富的较量。

众所周知,美国的选举是“金钱的选举”。美国每届总统的选举,全国总耗资大约为10亿美元以上。

这样高额的竞选费,显然只有富翁才能承担,工人及其他劳动者甚至中产阶级,都是无力间津的。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九届总统都是巨富财团的代理人,他们或是垄断资本财团巨富的成员,或是背后有巨富财团的支持。

其次,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实质上是对资本集团之间利益与意志的相互制衡。在资产阶级民主的发展历史上,提出三权分立的学说由来已久。

早在17世纪英国的洛克,在他的《政治论》一书中就明确提出,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对外三权。洛克的这种分权说,实际只是两权分立,即把制定与执行法律的权力分开。洛克从他所经历的英国革命过程中,看到从克伦威尔的独裁到斯图亚特王朝的复辟,始终是围绕着政治权力的斗争进行的,政治统治权力的核心是立法权,而立法权又是一切权力的核心,因此他主张把立法权交给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化了的贵族占多数的议会来行使。因为这样既能限制当时英国君主的权力,又能使资产阶级掌握权力的核心,从而使君主派与自由资产阶级的权力得到暂时的平衡,实现资产阶级与君主派之间的权力再分配。

到了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学者孟德斯鸠才比较完整地提出了资产阶级的“三权分立”学说,第一次提出了把资产阶级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立的理论。同时他又主张三权不能绝对分立,强调三权之间相互制衡。后来美国的汉密尔顿发展了孟德斯鸠的学说,主张三权严格分开,并给三权以严格的界定,从而实现“以权力限制权力”。资产阶级的分权学说,是资产阶级民主发展的一个历史现象,是资产阶级学说在理论与实践上的重大发展。

三权分立的实质,是资产阶级占有者之间占有权力的再分配。

从封建君主与自由资产阶级的分权,进而发展为资本集团之间、派系之间的利益分立,是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阶级基础,其目的在于调整资本集团之间的利益矛盾,稳定资本统治的地位,保持资本主义制度的相对稳定。当然,这只能是资本统治的一种企求,事实上,资本集团之间、派系之间的利益冲突是不可能调和的。在资产阶级多党制的议会国家,很难形成一个占绝对优势的执政党。

大量不可调和和难以制衡的矛盾,使得资本集团之间争来吵去。即使在两党制的议会制国家,在一定时期内能够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执政党掌管政权,但资本集团之间的利益矛盾,往往相互牵制,难以形成统一的意志和统一的行动。

其三,资产阶级的自由、民主、人权,实际上是资产阶级特权。资产阶级吹嘘的民主,公民人人享有的言论、集会、结社、出版等自由,事实上,只是一种形式。尤其是在当今时代,资产阶级几乎垄断了社会全部现代化传播手段和出版新闻企业,而且制定了种种限制法规。对于进步刊物(含共产党刊物),则通过《治安法案》压制、查禁。

再就人权而论,世界垄断资本无不权力宣扬它们“尊重”、“保护”人权,但在本身阶级利益的支配下,不仅在国内践踏人权,而且常常扮演世界宪兵的角色,出动军队直接干涉别国内政,推行它们的强权政治。对于资产阶级人权的实质,邓小平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什么是人权?是多少人的人权?是多数人的人权,还是少数人的人权,还是全国人民的人权?西方世界的所谓人权和我们讲的人权是两回事,观点不同。”美国驻联合国大使安德鲁·扬也说过这样的话:“在美国,被监的许多人,主要是因为他们贫穷,而不是因为他们坏。”一语道破了美国人权的实质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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