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28页(513字)

通过发行股票汇集资本而创办的合资企业。

是资本集中的重要形式之一。资本家在创办企业时,按照预定的资本总额发行股票并在市场上销售。购买和持有股票并对企业债务承担一定责任的人,就成为该企业的股东,在公司盈利时,股东有权按所持股票取得股息。

股份公司通常可分为无限公司和有限公司。

前者是股东对于公司所负债务的清偿不受其股份金额的限制;后者则仅以其所持股票为限,而不以其全部私人财产负责。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由股东大会选出董事会和监事会管理和监督公司业务。

但实际上,由于股票分散,持有少量股票的小股东无法干预公司事务,股份公司就由少数大股东控制。

股份公司是适应资本主义的发展,为解决单个资本数量与企业规模的扩大和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不相适应的矛盾而产生的。

它的出现,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身范围内的扬弃。它一方面促进了资本集中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也加深了资本主义的固有矛盾。

资本主义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后,股份公司则成为金融资本巩固和加强垄断统治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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