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45页(455字)

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建立的一种新的商品经济形式。

中国共产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要发展。它的特点在于,突破了长期以来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明确认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因为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只有充分发展商品经济,才能把经济真正搞活,促使各个企业提高效率,灵活经营,灵敏地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而这是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所不能做到的。

但是,也应该看到,即使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它的广泛发展也会产生某种盲目性,必须对此进行有计划的指导、调节和行政的管理。把实行计划经济同运用价值规律、发展商品经济统一起来。

所以我国实行的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而不是那种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市场经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模式的提出,对于促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都有重要的意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