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投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180页(369字)

某一工程项目按照公布的条件,选择承担可行性研究、方案论证、科学试验或勘察、设计、施工等任务的单位所采取的一种方式。

通常做法先由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将自己的意图、目的、投资限额和各项技术经济要求,用刊登广告或其它公开方式,招请愿意按条件,并有合法资格和能力承担任务的单位,称为“招标”。凡有合法资格和能力并愿意按招标者的意图、愿望和要求条件承担任务的单位,经对工程进行初步估价,绘出草图,并在指定期限内填写标单,提出报价,向招标者投函,称为“投标”。经一定时期后,由招标者召集所有投标人,当场开标,选择其中质量最好,条件最优越,报价最合理的单位为得标人,称为中标。然后双方签订合同,确立关系,便可正式开始工作。

采用“招标”方式安排工作任务,带有一定的竞争性,是经济责任制的一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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