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付邮资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231页(337字)

由寄件人或收件人统一交付邮资的办法。

以下三种情况可实行总付邮资:(1)整寄整付,用户交寄函件10件以上时,由邮局统一计算收取资费,不用逐件粘贴邮票,只需加盖“国内邮资已付”戳记;用户交寄大宗印刷品时,总秤重量,再按件加收半个计费单位,统一计算收取资费。(2)整付零寄,经常交寄大宗邮件的单位,经申请批准,在指定的邮局,预付相当一个月的邮费,交寄邮件不用贴邮票,加盖“国内邮资已付”戳记,按月结算。(3)收件人总付邮费、机关、企业、团体经市、县邮电局核准后,对寄给他们的邮件在交寄时可不付邮费,投交时登记数量和邮费,按月由邮局收取邮费。

如寄给报刊社、广播电台的稿件,应在封面上加注“稿件”字样,由报刊社、广播电台按月交付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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