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供求规律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280页(468字)

物资供求矛盾运动的规律。

它要求市场物资供应量和物资需求量的比例相互适应。物资供求相适应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物资供应总额和物资需求总额相适应(价值量方面);二是物资供应构成和物资需求构成相适应(使用价值方面)。物资供求规律是物资流通的重要规律,它不仅制约着物资流通发展的规模和速度,而且关系到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

物资供求规律要求市场物资供应量和物资需要量的比例相互适应。但是,由于形成供求双方的各种因素经常变动,因此,市场物资供求总是处于不平衡之中。但这仅仅是物资供求关系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它又必然趋于平衡。

“因为各式各样的不平衡具有相互对立的性质,并且因为这些不平衡会彼此接连不断地发生,所以它们会由它们的相反的方向,由它们相互之间的矛盾而互相平衡。(《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12页)。从不平衡到平衡,又从平衡到不平衡,是物资供求规律的运动形式。

物资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采取有效措施,来组织市场物资供求之间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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