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三产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432页(693字)
一些国家划分产业结构的一种方法。
尽管现在各国对三次产业的划分没有统一的口径和标准,但就其基本内容讲,第一产业是为人类提供最基本的食物;第二产业是满足人类进一步需要的产品;第三产业是满足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需要。我国过去没有采用三次产业分类的统计制度。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有必要采用这种方法,从不同角度反映和研究经济和社会各部门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比例关系。为此,1985年4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统计局已明确规定了我国三次产业的分类范围及第三产业内部的四个层次。
第一产业:农业(包括林业、牧业、渔业等)。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气、热水、煤气)和建筑业。
第三产业: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第三产业分为流通部门和服务部门两大部分,包括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第二层次是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保险业,地质普查业,房地产、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第三层次是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科学研究事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等;第四层次是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等。
三次产业的出现和划分,是社会分工和生产社会化的产物。尤其是第三产业的兴起和发展,反映了现代经济发展的趋势和客观要求。
我国第三产业严重落后,影响经济生活的健康发展。因此,党中央确定在“七五”期间,把第三产业发展放到突出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