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512页(439字)

国家预算资金的保管出纳机构,简称国库或金库。

国家预算的收入全部纳入国家金库,支出由国家金库拨付。我国国家金库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收纳各级预算收入款项;办理各级预算收入的划分和留解;办理各级预算支出的库款支拨;编报各级预算收入和库存情况的金库报表;参与监督预算执行。国家金库,分为中央金库和地方金库。中央金库负责中央预算资金的收纳、划分、报解和支拨。

地方金库负责办理各级地方预算资金的收纳、划分、报解和支拨。国家金库按组织结构划分为总金库、分金库、中心支库、支金库四级。

总金库设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分金库设在省(市、自治区)分行;中心支库设在市(地区)中心支行;支金库设在县(市)支行。支行以下设金库经收处。

各省(市、自治区)分库及其所属各级金库既是中央金库的分级机构,也是地方金库。

国家金库工作是国家预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为实现国家预算的任务,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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