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企业所得税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537页(382字)

我国现行税制中对集体企业征收的所得税。

是国家参与集体经济的利润分配形式。

对集体企业原征收工商所得税,国营企业利改税后,工商所得税改为集体企业所得税和城市个体工商业所得税两个税种。根据1985年4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凡从事工商服务、建筑、安装、交通运输以及其他独立核算的城乡集体企业,都是纳税义务人,以其年营所得为征税对象,采用八级超额累进税率。最低一级,年所得额不足1000元的,税率10%,最高一级,年所得额在20万元以上的,税率55%。征收办法也是按年计征,按季或按月预交,年终汇算清交,多退少补。

集体企业所得税与国营小型企业所得税税负一致。

集体企业交纳所得后的留利,归企业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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