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07页(220字)

国家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失职,致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是一种过失犯罪行为,属于渎职罪的一种。其主要特征是:(1)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2)主观上是行为人出于职务上的过失,如属故意,则构成其他犯罪;(3)实施的行为结果,必须是使国家财产及人民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玩忽职守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属于工作中的错误,可不论罪,但要酌情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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