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07页(252字)
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违犯国家有关金融、外汇、金银、物资及工商行政管理等法规,进行非法工商活动,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在我国,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情节严重的投机倒把活动构成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其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主体是国家的金融、金银、外汇、物资及工商管理活动;(2)客观上必须是实施了非法工商活动,扰乱市场管理秩序而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并具有牟取非法利润的目的。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明知故犯者应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