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报送审计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10页(334字)

由被审计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审计部门的规定,将要求审计查证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的一种审计方式。

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报送审计,是我国社会主义审计机关总结和借鉴历史的和国外的经验,在实现审计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方面的初步尝试。其主要做法是,凡属国家预算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都应按照审计部门计划规定的时间,将月度、季度或年度的会计报表、帐册、凭证及有关的文件、资料等报送审计部门,由审计部门依法进行审阅、核对、分析,并于审计结束后填写审计意见书,对被审计单位执行财政财务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等方面的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提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处理意见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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