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44页(228字)
在特定情况下从企业帐户扣收款项的先后次序。
所谓特定情况,一是县以上司法机关、经济仲裁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知银行对开户单位罚、没款项;二是企业帐户上的存款不能同时偿付应当支付的各种款项。根据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销货收入扣款顺序的暂行规定,企业商品销售所得收入,在预先留下当月工资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后,按下列扣款顺序支付:(1)税款;(2)银行到期贷款;(3)应付货款;(4)上缴利润、基本折旧基金和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