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设用地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57页(353字)

国家需要使用的建设用地。

包括已经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或已经批准建设的经济、文化、国防设施,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的各项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必须根据国家规定要求,持有国家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才能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国家建设用地的征用,一般按如下几个程序办理:(1)建设单位持必须的证明文件,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审查;(3)按国家规定标准,分别拟定征地费用方案;(4)土地管理部门按照审批权限办理征用土地报批手续;(5)土地管理部门根据批准文件,具体划拨用地,发放建设用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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