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类型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58页(624字)

依据土地利用的地域分异规律和人们长期改造、利用土地而形成的土地利用方式、结构划分的土地类型。

划分土地利用类型的目的,主要是对土地进行评价,为因地制宜进行生产合理布局提供科学依据。因而,也是区域规划、国土规划、农业区划等的基础性工作。

土地利用类型与土地类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类型是一个地域各种自然要素相互作用的自然综合体,它反映土地的自然状态特点;而土地利用类型,则表现土地在生产利用上所具有的不同特点,反映土地的经济状态。

土地利用类型,不是土地用途分类中的一个明确级别,但它综合说明在一定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土地利用形式。例如,在农业用地中,个体经营的、生产某种经济作物的小农业是一种类型,以生产粮食为主的国营农场是又一种类型;在牧业用地中,干旱草原粗放的畜牧业是一种类型,城郊奶业是又一种类型,等等。

因此,划分土地利用类型,还要联系经营管理方法和农业制度。

土地利用类型,在地区分布上可以不连片而重复出现,但同类型必须具有相似的特点,在自然条件、利用现状和利用方向上,要基本一致。

我国的土地利用类型,主要有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域、城乡居民点和工交用地、未利用土地以及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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