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营业收入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83页(523字)

旅游企业通过各种业务活动,为旅游者提供各种服务所取得的收入。

旅游企业为旅游者服务的类型不同,旅游营业收入的项目也不同。主要包括五项:(1)旅行社的营业收入。

包括:综合服务费收入——指接待包价的旅行团(者),由总社和有关部门拨付的综合服务费,风味、游湖(江)及交通费等;零星服务收入——指接待零星的旅游团(者)和接待有关部门委托代办的零星宾客所收入的服务费;票务收入——指代售国际联运票和国内车、船、飞机票等的手续费收入。

还包括旅行社其他服务收入等。

(2)餐厅经营收入。指餐厅经营中餐、西餐、宴会、小吃部、冷饮、酒巴间、附设小卖店等的全部销售收入。

(3)宾馆经营收入。指宾馆、旅馆出租客房、会议室、礼堂、舞厅的租赁费收入,以及理发、洗衣等收入。

(4)车船队经营收入。指汽车队、游船队、出租汽车、船舶的车船费收入。

(5)商店销售收入。指独立核算的商店、小卖部的营业收入,以及不属于以上各项的其他收入等。

旅游营业收入以旅游企业开展业务活动,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为前提。只有不断地扩大业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才能吸引更多游客,增加旅游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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