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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的确认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土地管理法手册》第129页(561字)

确认和稳定土地权属,主要是确认土地权属的范围,即确认由土地权属决定的地界所围成的土地空间。土地权属范围的确定,不单纯是划界工作和量算土地面积的大小,而是涉及到国民经济各部门间、各用地单位和土地关系的调整,涉及到各生产建设用地的布局和配置,但从地权管理的角度来看,它主要是一个土地权属的确定和变更问题。因此,土地划界和土地登记应该是确定土地权属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

土地划界和土地登记,具体讲就是确定土地权属的范围、面积、规模、界限、地类、土地相邻关系,以及农业土地的结构和质量组成等,并准确地将它绘制成图,然后再报请县级以上各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证书。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证书是确定土地权属的法律文书,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加以侵犯。

土地证书及其它土地登记资料具有法律凭证的性质。因此,土地登记必须在地权明确、地界清楚且无争议的情况下进行。若发生了土地纠纷,就表明地权地界不清或有争议。因此,在地权纠纷解决以前,不宜进行土地登记造册和核发证书,经政府处理,明确了地权地界后,再办理土地登记和核发证书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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