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共同体预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767页(235字)

欧洲共同体建立的统一预算制度。

其目的是为在财政上保证共同政策的实施和其它活动的有效开展。预算收入从1971年开始逐步以“自有财源”取代各国捐款。自有财源主要有:对共同体外农产品征收的差价税;对共同体外工业品征收的关税;各国国内征收的增殖税的一部分(不超过1%)。预算开支,除行政开支和对外援助外,绝大部分以农业基金、地区基金、社会基金等形式分配给各成员国。

预算由执委会起草,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审议通过后,由执委会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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