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条款信用证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781页(178字)

允许出口商在装货交单前可以预支全部或部分货款的信用证。

它是由进口商授权出口地的通知行或保兑行在交单以前向出口商预先垫付全部或部分货款,待出口商交单议付时,出口地银行再从议付金额中,扣还预先垫款本息,将余额再付给出口商。因为开证银行在信用证上加列的有关条款,通常是用红字打成,所以这种信用证称为红条款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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