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830页(431字)

美国总统弗兰克林·罗斯福(1882~1945)于1933年3月推行的社会经济政策。

1929~1933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使西方国家经济遭受严重打击,为了摆脱危机,美国实行了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全面干预,经国会通过由总统颁布了20多项重要立法。主要有:《紧急银行法》:实行新的货币政策,恢复和维持银行信用,加强政府管理货币和信贷的能力,整顿和重建财政金融体制。《全国产业复兴法》:运用政府干预手段支持工业企业的生产,减少竞争,阻止企业倒闭;兴办公共工程和公用事业,增加就业;提供社会失业救济。

《农业调整法》:政府对缩减种植面积,销毁农产品和畜产品给以补贴,以维持农产品价格,阻止农场主破产。为实施新政,政府耗费了350亿美元巨资。“新政”对缓和危机、恢复经济发展起了一定作用。

但一些措施触及垄断资本的利益,遭到国会和最高法院中保守势力的反对。其主要立法于1935~1936年中止实施;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新政完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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