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托雷平土地改革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830页(231字)

沙皇政府于1906~1916年推行的由首相斯托雷平(1862~1911)制订的土地改革措施。

基本内容是:(1)取消村社,变卖份地;(2)强使退出村社的农民建立独立农户或田庄;(3)把农民大量迁至边远地区,以迁出农民留下的土地发展富农经济。由于村社破产、农民分化、产生新富农,使大批农民变为产业后备军,为地主田庄和大工业提供了劳动力。

这一改革加速了俄国农村资本主义的发展,但并没有消除农奴制度的残余和农业落后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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